|
| 人过五十网 来源:中广网 发表时间:2008-08-06 09:16:12 |
由于子女不尽赡养义务,80岁的马某将自己的儿女告到了贺兰县人民法院,该法院金贵法庭经妥善调解,使马某的晚年生活得到了保障。
2008年5月,80岁的老人马某拄着拐杖,步行十几里来到贺兰县人民法院求助,请求法院尽快解决她的赡养问题。贺兰法院金贵法庭的工作人员当即与司法所联系,及时为老人写好诉状,并立即与老人的6个儿女取得了联系,送达了诉状。法院工作人员了解到,马某是贺兰县金贵镇银河村村民,回族,生有两男四女,儿女都已成家。由于分家时儿女与马某因财产分配引发矛盾,子女和她的对立情绪很大。法院工作人员当即与联星村调委会主任、贺兰法院人民陪审员、联星清真大寺苏泽儒阿訇取得联系并请苏阿訇参与庭前调解。苏阿訇和法官分别与马某的几个儿女进行耐心交谈,初步形成了意见,再针对其个别儿女存在的对立情绪,法官与苏阿訇结合社会道德、回族教义对其进行了批评和教育,使其深刻认识到不尽赡养义务的错误。经过法庭的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合理安排了老人的晚年生活,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平息了家庭纠纷。(记 者 李 波) |
|
| 【编辑:本站编辑】 |
| 【收藏】【打印】【关闭】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