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积蓄没了去向引发赡养纠纷
俗话说:一个老子可以养活十个儿子,十个儿子却养活不了一个老子。话虽说得有些绝对,但若用在现年83岁的敦煌老农福军(化名)身上,似乎一点也不为过。日前,耄耋老人福军为争回自己的被赡养权利,一纸诉状将4个儿子告到了敦煌市人民法院。
老人被儿子推出家门福军是敦煌市莫高镇的农民,曾与前妻生育长子。前妻去世后,又与后妻生育四儿两女。后妻在世时,一家人团结和睦,儿女都很孝顺两位老人。但据老人讲,2005年腊月后妻去世后,他和五儿子同院居住。因生活琐事,他和儿子发生摩擦,儿子不顾父子之情,竟将他推搡出家门。后来他只能暂时居住在城里二儿子家中。
丢失养老钱引发赡养纠纷
福军将几个儿子推上法庭的主要原因是,他攒下的1.4万多元养老钱,却在几个儿子的保管过程中“下落不明”。
福军与后妻辛辛苦苦攒下了近7000元定期存款,加上办完妻子丧事后所剩的钱,共有1.4万多元,全是老人应得的合法财产。起先,这些钱由身为教师的四儿子代为保管,但在保管期间,钱却在三儿子、四儿子、五儿子之间相互“传递”,老人眼巴巴地干望着,却无力控制这混乱的局面。三传两传,这1万多元牗除老人用于生活的1800余元和购置生活用品1000余元外牘就没了去向。至此,家庭也开始不太平了。先是老人与三、四、五子发生纠纷,后来二儿子又与几个弟兄发生纠纷。弟兄几人因钱生怨失去信任,对老人的赡养问题各执一词,互相推诿扯皮。老人最后被逼无奈,以自己的赡养问题为由,开始状告几个儿子。
老人无奈状告四子因长子现已60多岁,丧失劳动力,生活较为困难,所以福军没有起诉他。两个女儿对他颇为孝顺,但为了在诉讼中对子女们的赡养义务有所平均,老人只能忍痛将两个女儿连同四个儿子全部告到镇上。后经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除两个女儿自愿尽力赡养老人外,四个儿子达成协议,每年付给老人赡养费1800元。
但四个儿子当时只是达成了口头协议,实际并未履行。之后虽经镇上多次调解,仍然没能达成书面赡养协议。见镇上调解未果,老人一纸诉状又将四个儿子告上敦煌市人民法院。
后经法院核查审理,2007年5月底,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法院对这起赡养纠纷案下达了民事调解书:福军随二儿子共同生活,由两个女儿每人每月付给老人赡养费100元,其他三个儿子每人每月付给老人赡养费150元,直至老人终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