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8月18日讯 (YMG 记者 方春明 实习生 毕玉)龙口市老年人长寿津贴发放工作进展顺利,2008年共发放老年人长寿津贴金648.57万元,惠及具有龙口户籍70周岁以上老年人46374人,让老年人安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从2008年开始,龙口市在往年对百岁老人发放长寿津贴的基础上,又将范围扩大到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其发放标准是:年满70周岁、80周岁、90周岁的老年人每年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百岁老人为每年2400元。市财政局将津贴金于当年1月10前拨付到镇区街,由镇区街民政办发放到村(居),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凭《长寿津贴证》到村(居)领取。
针对老年人长寿津贴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的漏报、重报、无法联系等情况,民政部门进行了再统计、核实及汇总,并提出了改进意见。目前,龙口市在15个镇区街和3个局建立了老年人长寿津贴管理数据库,实现了录入、年龄识别、重复查询、网上上报数据等功能,并建立起老年人长寿津贴管理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