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卧床不起的73岁老母和妹妹的“不孝”指责,广州廖仲凯学院的陈老师声称自己养家困难,不愿承担医疗费。他告诉记者:2001年买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还有两年多的月供要交;小孩上幼儿园,需要奶粉和智力投资,每月要1000多块;他从去年开始准备考研,一年学费要8000元……“要我去砸锅卖钱,每天吃咸菜,把钱拿出来,绝对做不到。”(6月3日《新快报》)
之于陈先生,那些“人生五伦孝为先,自古孝是百行原”、“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的种种道理,肯定是稔熟于心的。在高校讲堂上面对诸多学子侃侃而谈的时候,这些为子女之道,为教师之德,想必他也能顺手拈来,旁征博引。遗憾的是,这位算得上饱读诗书礼仪的高校讲师,在正真面对急需赡养尽孝的白发亲娘时,却“理直气壮”地讲起了条件,而完全遗忘了亲娘当年的哺育之恩和上山砍柴供其读书的人生艰辛。
陈先生说自己“穷”,可他能在广州住上100多平米的房子;陈先生说自己“难”,但他有能力每年花8000元继续考研;陈先生说自己“苦”,而他心甘情愿地每月拿1000多块给孩子买奶粉和智力投资……换句话说,为了子女、为了自己、为了家庭,陈先生再苦再难也毫无怨言,但面对母亲一个月400元的生活费,他就感到十分为难了,以至于需要母亲上法院去讨要这微不足道的养命钱。我相信,一个母亲,如果不是在走投无路、倍感失望的时候,是不会轻易和子女法庭相见的。可这位母亲最终这样做了,他在上山砍柴供儿子上学的时候,没有觉得苦,在含辛茹苦将儿子哺育成人的日子里,也没觉得难,但在今天,73岁的她真的老了,没有办法了,面对不愿承担医疗费的儿子,他彻底感到了人生之难。这种“难”要远比她哺育儿子成人之难更让她痛心和无助。
陈先生面对记者时,道出了赡养救治母亲的心理底线——“要我去砸锅卖钱,每天吃咸菜,把钱拿出来,绝对做不到”。如果换成陈先生的娘亲,我想,为了儿子,他愿意去砸锅卖钱,愿意每天吃咸菜——这,就是母亲和一个儿子的差别。母爱永远是无私的,不掺杂任何条件,而这位在母亲的翼护下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教师,却给反哺提出了条件——他对母亲的赡养,是建立在子女幸福、自己富足的基础之上。我得承认,一个父亲、一个丈夫应该尽好自己的义务,但他同时也必须承认,他还是一个儿子,一个需要恪守社会功德和良心的义务赡养者,况且他赡养的不是别人,是他的亲娘。
赡养父母,是一个人作为社会人的最起码素质,没有“条件”可讲。陈先生自辨为,赡养救治母亲就是“要我去砸锅卖钱,每天吃咸菜”,对此,我深表怀疑,并恳请陈先生所在的广州廖仲凯学院给公众做个回复。如果陈先生拿着高额薪水却昧着良知无视老娘的医疗费,那么,我肯定广州廖仲凯学院出于自身形象和学生素质培养的角度考虑,让陈先生告别讲坛,还学生一个纯净的道德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