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人过五十网 来源:北京晨报 发表时间:2008-10-11 10:58:14 |
 开发商给李先生发来告知函。
2007年买房 缴税沿用2006年房产均价标准
由于购买房屋的单价超标,李先生需要比普通住宅多缴纳一倍的契税,否则就无法办理房产证。而李先生发现,作为计税标准的平均交易价格一直使用的是2006年的数据,而他是2007年买的房。昨天,记者分别向开发商、地税、建委等部门咨询,但各部门均表示无法解决此事。 李先生一年前在顺义市区的金汉绿港购买了一套住房,去年年底入住时,办理了相关手续,并按照开发商的要求缴纳了1.5%的房屋契税8000余元。但是在今年8月份,开发商给李先生发来告知函,表示李先生还需要补交1.5%的契税。告知函上称,开发商在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收到顺义地税一所关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规定,购房人所购房屋的建筑单价超过所在区土地平均价格1.2倍的,不享受普通住房的优惠标准,房屋契税需按总房款的3%缴纳。 告知函上称,顺义区土地级别为六级,平均交易价格为4828元,乘以1.2倍后为5793.6元,而李先生购买房屋的建筑单价为5848.53元,超过平均交易价格仅50多元,但要补缴契税8000余元。李先生随后咨询开发商的客服部门。工作人员向他解释了规定,李先生发现平均交易价格为2006年的价格,并非他购买房屋的2007年的平均交易价格。李先生认为,近年来房价一直在涨,2007年和2006年的价格相差很多,就拿自己所在小区为例,两年房价相差两千多元。“为什么不执行2007年的平均交易价格?那样的话我肯定不用补缴契税。”李先生对地税部门的计税标准表示质疑。 记者昨天致电开发商客服部。工作人员表示,小区目前共有十几户业主需要补缴税款。业主不补缴契税,房产证的办理必然要延期。
权威说法 地税局:建委没给新均价 记者随后致电顺义区地税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区地税局执行的文件为市地税局下发的文件,截止到目前,并没有更新的参考数据,计税价格一直执行2006年公布的平均交易价格,所以2007年和2008年都据此规定收税。 记者提出为何不按照2007年的平均交易价格计税,市地税局12366热线的工作人员对此的解释是,市建委未公布2007年的平均交易价格。对于业主质疑的计税价格不合理而多交税款造成损失的情况,工作人员表示没办法。 市建委:新标准何时公布不确定 记者随后先以业主的身份咨询市建委便民热线。工作人员表示,2007年的平均交易价格确实没有公布,未公布的原因不详。“有很多人都咨询过这个问题,都遇到补缴契税的情况,但我们管不了。”工作人员建议记者去地税部门咨询一下,寻找解决的办法。市建委房屋交易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表示,2007年的平均交易价格应该已经计算出,但何时公布并不清楚。 晨报记者 王彬 文并摄
|
|
| 【编辑:本站编辑】 |
| 【收藏】【打印】【关闭】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