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老发〔2OOO〕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公司:
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加强社会敬老优待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老龄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根据各自职责,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做好社会敬老优待服务工作。
北京市人民政府老龄工作领导小组
二○○○年三月十八日
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
关于加强社会敬老优待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1999年11月19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民政局《关于加强社会敬老优待服务工作的意见》(京政办发[1999]81号),为了将社会敬老优待服务工作落到实处,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社会敬老优待服务,积极为老年人办实事,是政府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及承办单位要认真贯彻京政办发〔1999〕81号文件精神,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密组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做好属于本部门和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优待服务工作,确保各项优待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二、我市老年人应享受的优待服务及承办单位
(一)游览本市辖区内各公园优先购买门票;优惠购买市属公园通用年票,每张5O元;游览区县属公园半价购票或免票。7O岁以上老年人,游览市属公园(不包括园中园),半价购票。
由市属公园(名单附后)售票处每年12月中旬至次年1月底优惠出售公园通用年票,老年人凭《老年人优待证》购买。
承办单位:市园林局
游览区县属公园半价购票或免票。
承办单位:区县政府各职能部门
(二)免费参观游览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和市属博物馆、纪念馆。
免费游览市劳动人民文化宫(不含专场活动及展览)。
承办单位:市总工会
免费参观市属博物馆、纪念馆(名单附后)。
承办单位:市文物局
(三)观看体育比赛(全国大型运动会和国际性比赛除外)和观看日场国产电影半价购票。
7O岁以上老年人观看日场电影,不分国产影片或外国影片均半价购票。
1、半价观看本市辖区内各体育场(馆)的体育比赛(全国性的综合性运动会和国际性比赛除外)。
承办单位:市、区县体育局
2、半价观看各影(剧)院、文化馆、文化官、俱乐部放映的日场(早8点至晚6点)电影(不分国产影片和外国影片)。
承办单位:市、区县文化局
(四)免费办理市属、区县属图书馆一般借阅证。
承办单位:市、区县文化局
(五)免费在法律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咨询、代书。
承办单位:市、区县司法局
(六)优先在医院挂号、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
1、各二、三级医院设立敬老优待专用或兼用的窗口和诊室。
2、各医院设老年人优先的标志,确保老年人优先挂号、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的落实。
承办单位:市、区县卫生局
(七)公交和铁路单位在车站、售票处、车厢内设置老年人优先的宣传标志,公交车车厢内设置老年人专座。
1、老年人在各公共电(汽)车首末站(含长途车站候车大厅),优先购票、优先上车;所有公共电(汽)车运营车辆均设置老年人专座(轨道车设4个,单机车设2个),并统一喷印老年人专座标志;司售人员主动做好老年人乘车时的照顾工作。
承办单位:市交通局
2、优先购买火车票,高龄老人购买卧铺票时尽量给予中、下铺的照顾;可在重点旅客候车区候车,优先检票进站;乘务人员主动搀扶老年人上下车。
承办单位:北京铁路分局
(八)各粮店、煤厂、液化气站和商业网点对优待服务对象优先服务,并对孤寡和行动不便的优待服务对象上门服务。
l、老年人在各商业网点、餐饮、服务、修理门店,享受优先、优待服务;孤寡和身边无子女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享受社区范围内各商业网点上门服务。
承办单位:市、区县商委
2、在各煤厂、液化气站(点),享受优先换证、交款、购煤(气)和帮装帮卸的服务;孤寡和身边无子女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享受免费送煤(气)和灶具维修上门服务。
承办单位:市煤炭总公司、市液化石油气公司
(九)免费使用收费厕所。
免费使用收费厕所(包括公园、旅游景点、博物馆、地铁站等场所内的所有收费厕所及个人承包厕所);在各公共厕所内安装坐式恭桶和设置方便老年人的扶手。
承办单位:市政管委、区县政府各职能部门
三、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切实将社会敬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1、各部门、各新闻单位要认真做好社会敬老优待服务的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的尊老敬老意识,促进敬老优待服务的落实,促进首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各承办单位要做好落实社会敬老优待服务项目的组织工作,确保京政办发[1999]81号文件在所属各基层单位的贯彻执行。
3、要在各服务窗口、网点、售票处、收费处、公交车首末站、候车厅等设置优待老年人的明显标志,便于监督、检查、落实。设置标志于2000年6月30日前完成。
4、各敬老优待服务承办单位,定期自查优待服务项目的落实情况,市、区县每年组织1至2次联合检查。
5、优待项目、承办单位及联系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做好《老年人优待证》的发放工作
1、市、区县老龄工作部门要统筹安排,认真做好《老年人优待证》的发放工作。
2、《老年人优待证》发放仍由老年人户口所在地的街、乡(镇)老龄工作部门按本人身份证填写卡片,统一编号登记造册,并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由区县老龄工作部门审核、备案,报市老龄协会加盖钢印后生效。
3、停止办理《高龄老人优待证》,原发放的《高龄老人优待证》仍有效。新增加的70岁以上老年人凭《老年人优待证》同样享受7O岁以上高龄老人的各项优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