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博客圈子论坛健康长寿老有所为老有所养休闲娱乐原创文学益智游戏大家唱
今日导读
·举办2009年网友新春茶话会暨征文
·新华社:“不动摇、不懈怠、不折
·温家宝元旦在山东慰问并鼓励干部
·希望新年更顺利——2009年的民生
  | 位置:首页政策法规 老年
威海市优待老年人若干规定
人过五十网 来源:威海市 发表时间:2006-10-16 12:49:00

(1998年1月24日威政发[1998]5号发布)

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传统美德,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良好社会风尚,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对老年人(60周岁以上,以居民身份证为准)制定如下优待规定:

   一、农村老年人,不承担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和各种集资。对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除分包土地按承包合同交纳承包费外,不再负担村提留、镇统筹费。

   二、在汽车站、港口客运站设置“老年人优先购票”的标志。候车(船)室设置老年人专用座椅。老年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可优先进站、检票、上下车(船)。年满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

   三、各级医院、疗养院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老年病门诊,并在挂号室、就诊室、收费处、药房、住院处等窗口设置老年人优先的标志,对老年人优先照顾。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本市各级医院、疗养院就医就诊,免收挂号费。

   四、老年人免费进公园游览,进入电影院、剧院、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场所,凡收取门票的一律实行半价。上述场所应就此设置明显标志。

   五、各类服务行业应根据行业特点,对老年人给予优待和照顾。在营业室设置“老年人优先”、“老年人优惠”等标志,优先为老年人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实行电话预约、分片包干、服务上门等措施,满足老年人的特殊生活需求。

   六、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缓交、减交或免交;需要获得律师帮助,又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  七、年满100周岁以上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老年人,每月发给100元人民币的健康补助费,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解决。百岁以下高龄老人的优待范围、补助标准,由各县级市、(区)政府和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确定。

   八、本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规定老年人游览、乘车、就医及看电影、戏剧、体育比赛时,凭老年人优待证或居民身份证享受优待。老年人优待证由同级人民政府老年人工作协调机构核发。

  九、本规定由市老年人工作协调机构组织实施。

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2年1月30日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环翠区内七十岁以上老人免费乘车、游园的通知》(威政发[1992]22号)同时废止。

【编辑:
收藏】【打印】【关闭
相关新闻
数据正在加载中...
更多相关新闻
我来说两句
数据正在加载中...
发表评论
用户: 密码:
广告位
 
| 今日文章点击排行
数据正在加载中...
| 博文精选                            更多>
·老龄国情与养老服务业论坛剪影邹士方的官
·买车真不如买条狗土车阿里
·图片:业务不熟害死人呐!呵气如兰
·图片:我收到的QQ留言湘江
·潘汉年是什么时候起被“另眼相看”的风闻录
·意想不到的事情就这样发生了,,,缘来缘去
·大祭周恩来逝世33周年(转)爱新觉罗·
·图片:拉兹之歌----凡人琐事之一一六罗海鹏
·《锦江记忆》27:我心中的“小平大道爱新觉罗·
·我参加香港凤凰卫视录制的节目,已在邹士方的官
图片:含泪祭总理----写在周总
图片:含泪祭总理----写在周总
图片:怀念周总理
图片:怀念周总理
图片:感动《人过五十网》
图片:感动《人过五十网》
| 频道精选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导航 | 网站登录 | 免责声明 | 版权信息
    京ICP备06000235